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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三章 男人的运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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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
阮氏兄弟的争执半点不为外人知晓。

还是那个小院,暖和的房间里忽的灌入一股寒气,却是陆谦归来,推开了房门。

手中执着一块皮子在针线翻飞的潘金莲,闻声抬头,接着便急忙把手中针线皮料放进簸箕中,站起身来服侍陆谦。

陆大寨主早已经习惯了这一切,张开双臂,叫潘金莲取下外罩和佩刀,自己走步桌前,就要坐下时候看到了那小几上簸箕里已经做好的皮球。

这已经不是昨日大如篮球的模样了,虽然外头蒙得牛皮一般无二,如今的却变成了足球大小。

前世的陆谦就是一个球迷,虽然自身不见踢球,对球却真的喜欢。

他认为山寨里终日训练也不是个事儿,可山寨中也的确难见到娱乐。如今可不是满清中后期,说书唱戏的遍地都是,现在是北宋,说书这一行业刚刚发展,可还远没有后世盛行。戏班子更是闻所未闻。那章台楚馆的女子,唱曲是唱曲,与戏班子则是完全不同模样。

前者还要日后再说,后者是想都不想。这就让陆谦不得不想出个于一干喽啰们解闷的法来了。角抵相扑,这是其一;军中较技,是其二。那么其三,也便是真正的休闲娱乐,陆谦就想到了球。

梁山广大,陆谦本是要篮球、足球一起上的。他找来几个亲卫,指点他们将洗净的猪肠、羊肠等物吹满气后系紧,将这些灌满空气的肠管塞入事先用皮料缝制的空球内,空隙处塞满芦絮绵絮,最后把外皮缝上,一个篮球便做了出来。潘金莲的女红手艺还甚是不错的。只是那篮球的弹跳效果颇为不好,达不到陆谦的要求,于是便退而求其次,将球体收缩,做成足球大小的样子,勉强能够满足踢足球的需要。

在此时的中国,踢球【蹴鞠】是一项全民普及的嬉戏,下到黎民,上到官家,人人都爱踢上一脚,高俅那老贼不就是靠着踢一脚好球,得以幸进的么。

原版陆谦在东京的时候就瞧过不少蹴鞠比赛,只是本人热衷功名利禄,可无心在蹴鞠上消遣。

“官人也喜好蹴鞠?”潘金莲挂号外罩腰刀,回过头来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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